房管部门:签合同需仔细了解相关条款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岱屏)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城西一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合同时储藏室面积为8.56平方米,而交房后他发现储藏室面积仅有3平方米多。
记者随李先生来到他购买的储藏室,经他测量,储藏室长约为3米,宽约为1.2米,也就是说,总面积为3.6平方米左右。李先生说:“这误差也太大了吧,还不到签约面积的一半,这不是坑人嘛!”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楼盘开发商,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经牡丹区房管局测绘队测绘后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们也不清楚。
牡丹区房管局测绘科一工作人员介绍示,由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是按照建筑图纸测算出来的,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允许有误差;如果存在误差,则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误差处理方式来处理。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栏要约定“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在3%以内,但现在很多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的迫切心理及对合同条款的不了解,直接约定为“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依据,据实结算”。根据民事行为中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若由于依法批准的设计、施工变更引起实际竣工面积增减,届时误差一旦超过3%,也将不受限制,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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