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民因不能在中秋之夜和家人团聚感到遗憾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伟)
中秋假期,走亲访友、合家团圆成为主题,三天假期里大多数市民都能hold住亲情和幸福,同时也有部分市民提出,为了让更多家庭能在中秋之夜团圆,能否将中秋“小长假”向后“挪”一天?
市民徐先生的老家在郓城县农村,农历八月十五上午,他带着妻子和孩子开车回家和老人团聚,吃过午饭又匆匆返回菏泽。对于不能和老人在中秋之夜团聚,他感到非常遗憾,“没有办法,第二天我和妻子都要上班,孩子也要上学,今天晚上不能在家陪老人。”徐先生说,他清楚地记得,在他上高中之前,每到中秋之夜,父母总会在院子里摆上一张桌子,上面放上月饼和苹果、石榴、梨等时令水果,一家人围在一起共赏明月,其乐融融。可是自从他上了高中之后,这样的场景就很少了。参加工作之后,他也很少有时间陪老人团圆赏月。
徐先生说,既然中秋节被确定为法定假期,有关部门为何不顺应民意,把假期向后“挪”一天,将农历八月十四至八月十六定为假期,让更多离家的游子能在中秋之夜和家人团聚之后于第二天轻松返回,不耽误工作和学习。
只身一人在菏泽工作的小陈也有同感。小陈是济宁人,刚走上工作岗位,中秋放假让她高兴之余也有点纠结:“如果在中秋节当天返回菏泽,父母肯定会觉得遗憾,但如果第二天回来,肯定会耽误工作。”权衡再三,她还是放弃和家人团圆赏月的机会,于中秋节下午返回菏泽。“要是八月十六也算假期就好了。”小陈说。
据了解,每年国家法定假期的确定,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安排,部分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假期。法定假期也会根据国民的意愿不断调整,比如春节假期以前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后来根据民意调整为初夕至正月初六。有关人士表示,中秋团圆赏月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一项重要的民俗,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部门会考虑民众的呼声,使中秋假期更为人性化。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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