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时苏建 实习记者
成明珠)6月9日,市纪委召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会议传达学习了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方案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挂靠在上述单位的各类协会、学会等,都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范围之列。对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搞好登记摸底,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抓好对违规问题的处理。本次实施方案所称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包括商务车、面包车)、特种车及其他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分别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填报登记表,并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地本部们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负总责,各级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摸底排查,注意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也为今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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