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中国菏泽网消息
2月16日是全国整治酒驾统一行动日,我市交警部门当日出动警力458人次,采取异地用警方式,设置52个执勤点,查处酒后驾驶27起,醉酒驾驶4起,拘留4人。
16日,我市各县区交警部门成立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法机动队,采取异地用警方式,沿街巡逻、定点检查,在出入城区的各主要路口、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了逐车检查,并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和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在严查酒驾的大环境下,虽然走亲访友的市民众多,但酒驾人员明显减少。”执勤交警告诉记者。
据介绍,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工作要求,即:一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500元;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对无正当理由超过15天不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酒后或醉酒驾驶人,一律按规定吊销其驾驶证;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或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抄送其所在单位。
(张 啸)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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