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社区应建消防队伍;各村庄保证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日前从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所有乡镇都要建立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达到“一镇、一队、一车”标准,大型社区也要成立消防组织。
根据要求,城市社区都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所有村庄都要保证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有条件的应确定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要根据农村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应建立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应配备小型消防车,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的志愿消防队。2011年,所有乡镇达到“一镇、一队、一车”标准;50%已建成的农村社区要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郭 青 邢晓宇)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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