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新标准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朱楠)日前,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为做好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和竣工验收,我市正式实施《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据了解,这也是目前我市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方面惟一一个技术标准。
我市属于气象灾害相对多发地区,其中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大雾、大风六大气象灾害对我市影响较大。从1992年至2001年10年间,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占全市所有自然灾害的90%。仅雷击灾害,2006年至2008年我市就发生了19起,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我市历年平均发生雷暴的天数为29天左右,出现雷暴天数最多的年份达到46天,雷暴出现的时间最早为2月10日,最晚为11月20日,早晚长达283天。
此规范规定了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要求,主要是有关建筑物防雷类别、接地装置、防雷引下线、闪器、防雷击电磁脉冲、综合布线系统防雷、电涌保护器等方面的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技术及作业要求等,包括一些复杂问题的处理,如玻璃幕墙防雷、太阳能热水器防雷、电梯防雷、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以及空调外挂机的侧击雷防护、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和技术参数等,其中有5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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