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团伙发展下线250余人,涉案金额70余万元;三名头目被刑拘
中国菏泽网消息
湖北籍男子台某伙同同乡台某某、辽宁籍男子任某,以“天翼公司”网络营销为幌子,在我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通过发展下线并向下线收取“会费”非法获利,涉案金额70余万元。近日,该传销团伙被牡丹区警方捣毁。
据办案民警介绍,7月27日22时30分许,执行治安清查任务的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民警行至市太原路与康庄路交叉处时,发现一些持外地口音的人员在争吵,遂上前盘问。原来,辽宁籍青年王某要求退回所谓的“会费”,对方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民警立即将这些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询问,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非法传销团伙。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分别在牡丹区东城办事处魏海社区、双河社区、东祥社区的三个出租房内,将涉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的台某、台某某、任某等人当场抓获。
经查,自今年1月份以来,台某、台某某、任某三人以“天翼公司”网络营销为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他们积极发展下线,要求入会人员每人交纳2900元“会费”。截至目前,该团伙共发展下线250余人,涉案金额70余万元。
7月28日,台某、台某某、任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传销人员经批评教育后被遣返。
(冯 锴 兆如)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