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公司拒付赔偿款; 公司:不服裁决,将提起上诉
中国菏泽网消息
巨野县太平镇叩楼村村民陈敬雷在一家企业打工时受伤,由于所在企业不按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他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企业仍然拒付赔偿款。
陈敬雷今年38岁,2007年进入巨野县裕瑞祥纺织有限公司做挡车工,还兼职维修机器。2008年2月12日下午,检修机器时,陈敬雷的左手无名指半截皮肤被机器撕脱。事故发生后,他先后两次住院,所花费的1.5万元均由公司承担。
陈敬雷说,再次出院后,他的手指一直肿胀、疼痛,不能干活。但他再次请求厂方出钱治疗时,却被拒绝。于是,去年6月陈敬雷向巨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并做了工伤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今年4月2日,巨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裕瑞祥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敬雷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4772元。可裁决书下达20天后,裕瑞祥公司并没有支付赔偿款,理由是:未收到裁决书。按照法律规定,裁决书下达15日后,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裁决,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5月4日,陈敬雷向巨野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可法院执行时,公司仍称没收到裁决书。
日前,记者来到裕瑞祥公司,公司一负责人仍然称没有收到裁决书。巨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7月10日他们已再次将裁决书送达裕瑞祥公司,并由该公司代理律师签收。记者与该公司代理律师王元文取得联系,对方说裁决书已收到,并表示希望此事能协商解决。
前天,王元文打来电话告诉记者,裕瑞祥公司不服裁决,将提起上诉。
(庄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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