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许可及雨污分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排水户,尽快到到市水利局办理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和自备水源,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排水户申请排水许可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污水排放口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水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者有关行业标准;超标排放单位必须设置处理设施,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放口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建立检测制度;排水中有沉淀物易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损坏的,排水户必须修建预沉淀设施;雨污混流排放单位,必须制定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新建单位、小区的涉水工程必须按规划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涉水工程完工后,必须报请城市排水主管部门验收。
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近日,市水利局将对城区排水户进行普查,不经排水许可擅自向管网排放雨污水的,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排水管网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郭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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