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6月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起,我市中小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高中生体检费在学生学费中支出。
据悉,今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必检项目费用标准为,城市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5元(含结核菌素试验费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农村(含县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3元(含结核菌素试验费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8元。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谷丙转氨酶(4元)、胆红素(4元)。高中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在学生学费中支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确定承担学生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凡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陈 力)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