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10年终落网,归案后拒不认罪,一审获死刑
中国菏泽网消息
曹县普连集镇男子赵某某,酒后“发疯”,持刀杀人,潜逃10年后终落法网。尽管其归案后拒不认罪,近日依然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某与本村村民赵先生隔路相对而居,两家平常并无矛盾。1999年1月4日24时许,赵某某饮酒后回到自家门口,大喊一声:“南面有人吗?”赵先生问:“谁?”赵某某说:“路北有辆车夜里帮着看一下。”赵先生再问:“你是谁?”赵某某说:“我你都没有听出来?”接着,两人言语不合开始对骂。赵某某喊上正在其家中的苗某某(已判刑)、李某某(另案处理)来到赵先生家,与赵先生及其儿子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赵某某手持尖刀刺中赵先生胸部,刺破其心脏致其死亡。案发后,赵某某潜逃,去年7月17日在济南落网。
今年2月底,市检察院指控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起因系赵某某言语不当引发对骂,后又发生厮打、杀人,赵某某对该案应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某案发后潜逃10年,归案后拒不供人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对受害方更无任何赔偿,应依法严惩。
近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赵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对方各项损失339303.5元。
(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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