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学作品创作,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环境。菏泽市纪委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学作品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活动主要以廉政文学作品为主,征集的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获奖作品将在市级媒体刊发。
2、征文要求。作品要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突出勤政廉政,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品题目自拟,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
3、征文办法。①组织推荐,由各县(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推荐,每个县(区)至少推荐20篇,每个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至少推荐3篇;②个人自荐,可直接把作品寄征文办公室;③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两篇;④凡参赛作品须在作品末页注明参赛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⑤征文时间:4月1日—10月1日。
4、作品评选。征文办公室将邀请著名作家、诗人和文学评论家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作品分类别评选,分别评出散文、小说、诗歌、纪实文学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佳作奖若干篇,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征文办公室还将根据各县(区)、各单位推荐作品的质量和数量,评出优秀组织奖。
5、联系方式。征文办公室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11号 菏泽市纪委宣教室
联系人:朱喜迁
电话:5310440
邮箱:lzzpzw@126.com
中共菏泽市纪委
200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