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市建国以来首次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厚珉 袁新
玉发) 3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菏泽市委在单县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单县人民法院进行表彰,这是建国以来我市基层法院首次获此殊荣。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爱卿,市委副书记王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岳滨,菏泽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寿海出席表彰大会。
近年来,单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将司法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对接,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器”和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单县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3万余件,标的额达3亿多元。2009年1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单县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刘爱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菏泽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单县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走出了一条争先创优的奋起发展之路,值得全省法院系统学习。下步工作中菏泽两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定必胜信心,把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严格执行法律,确保司法公正,努力实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坚持服务大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高素质队伍。
王浩代表市委向单县人民法院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2009年是极富挑战和充满希望的一年,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把握上级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端正政法工作指导思想,为实现“四个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加强党的领导,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当日,市委政法委下发文件,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向单县人民法院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