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赵润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臧耀红)1月1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菏泽牡丹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2月5日至8日在菏泽大剧院召开,时间4天。会议对任职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副主任汤建梅、邵好学、刘金俊、李玉华、马春田、彭靖华、秘书长赵普出席会议,副市长段伯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寿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民列席会议,杨永昌主持会议。
会议对任职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闫传银为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怀堂为菏泽市交通局局长;赵豪情为菏泽市卫生局局长;杨自源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潘若雷为菏泽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张魁为菏泽市体育局局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决定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审议通过了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对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等工作情况视察反馈意见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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