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严重危及交通安全。1月6日、1月9日,在单县的农村道路,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连续查处两辆报废车辆,驾驶人都是因贪小便宜并抱有侥幸心理低价购买报废车辆,且无证驾驶,最终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据了解,1月6日12时20分,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单虞路巡逻执勤时,在黄岗大街发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遂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由于驾驶员不能出示,民警便对其进行了身份核实,发现他并未办理过驾驶证,该车还是一辆报废车辆。经民警调查,驾驶人刘某某今年67岁,系单县黄岗镇人,该车车牌号赣为AG3803,年审到2010年,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原来,2018年5月,刘某某在车贩子的忽悠下,明知购买的车辆是报废车,还是花了1000元购买。刘某某认为自己平时在农村路上开,不会遇到交警检查。当日中午下着雨,刘某某以为没有交警执勤,就驾车到单县黄岗镇买东西,没想到被巡逻民警查获。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某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并将该报废车辆强制报废。刘某某的行为真是得不偿失。
无独有偶。1月9日,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稽查布控报警,在单县单虞路上一辆报废面包车正在行驶。执勤民警立即设卡拦截,将这辆报废面包车成功查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随后对无证驾驶人进行处罚。
据民警介绍,报废车由于汽车部件老化、性能低,安全系数低,加之缺乏正常检修,如带“病”上路行驶,可能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出现一些突发的状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报废车存在很多无证人驾驶,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模糊,违章肇事现象频出,严重威胁着道路的安全、有序,并给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没有保险,受害者很难得到赔偿。
在此,单县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