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恒振 毛宽海 何淑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加强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能够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努力跑出乡村振兴菏泽“加速度”。
乡村振兴战略下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治理价值。具体来看,首先,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应该落下乡村这一基层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地带。其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和贯穿到“三农”工作之中,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工作严格依照法治的方式运作起来。最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着重要的制度保障。乡村振兴与法治密不可分,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正是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下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成效
目前,菏泽市正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活动,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一是菏泽市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落地开花。菏泽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对象由点到面不断拓展,普法形式推陈出新,在全市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菏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市律师积极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并主动开展群众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案件代理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同时,政府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注重建章立制,有力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三是菏泽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新常态。菏泽市积极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加快“一站式”矛调中心场所建设,高标准、宽领域、多方面的平安创建活动,逐渐形成亮点特色。四是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效果初现。目前,菏泽市正立足于全市农业农村基本形势,通过深入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乡村便民服务、维护乡村平安稳定等举措,如开设“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宣讲团,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下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存问题
调研发现,乡村振兴战略下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仍存在一定现实问题。一是多元主体参与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效果欠佳。法治乡村建设各项政策和任务的落地,需要不同行动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建设,需要不同群体的合力支撑。目前来看,菏泽市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参与主体协调配合不够、参与热情不高和缺乏相应保障措施等问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二是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当前,虽然菏泽市成立了市级领导机构和相应协调机构,但职能多分散在相关部门业务科室,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三是菏泽市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人才储备不足。菏泽市虽然在法治人才培育、引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来看相关从业人员总量偏少,缺乏高端人才、复合人才和领军人物。同时,菏泽市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质量发展的支撑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菏泽市建设法治乡村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路径
菏泽市建设“法治乡村”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一是认清法治乡村建设的形势,明确法治乡村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法治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乡村建设全面突破。二是推进多主体协同,构筑法治乡村建设大格局。菏泽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统领作用,积极发挥司法部门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同时不断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有效发挥农村自治组织落实法治乡村建设任务。三是优化体制机制建设,构筑乡村善治新局面。不断探索优化村民司法助理员、公安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的横向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开放多元、共建共享的社会协同机制,整合和转换农村基层政府的职能,强化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定制家事案件接收、委托及协助调解、案件回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法治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四是加强法治人才建设,强化法治乡村建设智力支持。注重人才引进工作,积极设立菏泽市乡村法治人才引进培育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注重人才培养工作,有效依托高校、企业、社会组织培养乡村法治人才,储备后备力量;注重人才管理工作,优化法治人才项目评审体系和人才分配、考核、激励制度;注重人才提升工作,要定期开展交流进修、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乡村法治从业者素质。五是强化以人为本思想,涵养和谐向善的法治乡村文化。菏泽市要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方式从“灌溉式”向“以人为本、因需普法”转变,持续加大菏泽市广大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加强和优化乡镇司法所建设,加大对乡镇设立专兼职法律顾问指导,有效解决广大乡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焦点问题,继续打造和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
(本文系“2023年度菏泽市社科规划法治菏泽建设研究专项课题”
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委党校;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