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6日
第A5版:法治菏泽

我市出台《关于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奋力打造“大义菏泽”新名片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打造“大义菏泽”新名片,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见义勇为工作,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提高全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打造菏泽新名片、树立菏泽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汇聚强大社会正能量和精神力量,激励全市人民在奋力谱写菏泽后来居上崭新篇章征程中崇尚正义、追求崇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优化表彰奖励机制,不断提升见义勇为工作水平。逐步扩大见义勇为表彰范围,深入挖掘长期坚持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大力表彰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幕后英雄,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不断完善优化以现场目击者、见义勇为志愿者、保安员、网格员收集上报和大数据监测平台监测相结合的“五位一体”见义勇为信息收集机制,提升即时发现、快速上报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准确掌握见义勇为信息。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建立高效的确认表彰机制,扎实做好见义勇为发现、确认、表彰等工作,确保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即发现、发现即确认、确认即表彰、表彰即宣传。

《实施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抚恤政策,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申请评定为烈士。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尊严并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帮扶力度。对符合特困、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和支出型贫困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按有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并纳入就业援助,优先安排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加大对适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保障力度,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根据有关规定在就学费用方面给予减免和资助。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普及,为维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提供诉讼帮助。

《实施意见》要求,要牢固树立每一个见义勇为行为都值得宣传的理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挖掘见义勇为典型事例,增强析法、说理、明情的穿透力,用生动语言描画新时代见义勇为“群英谱”,让凡人义举绽放道德芬芳。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见义勇为相关法律法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内容,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善事义举,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关心关爱。把见义勇为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四进”活动,作为持续扩大见义勇为宣传覆盖面的有效载体,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德尚义”传统美德,大力营造人人争当、愿当勇者的社会氛围。将见义勇为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重义轻利、以义为先的价值观,推崇见危授命、扶危济困的道德准则,为见义勇为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滋养。积极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县乡村见义勇为组织建设,推动县区协会、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村(社区)联络点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