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瑞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和一系列安排,其目的就是要克服乡村地区的相对贫穷,把乡村作为共同小康的关键要点,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虽然在2020年实现64.72%的城市化,但是在庞大的人口基础上,依然有5.56亿农民。乡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和难点,因此探究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及理论议题具有必要性。
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建设的重点,正确理解二者的内在联系,是促进社会社谐发展的重要前提。共同富裕的内容是多元化的。虽然共同富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全社会、中长期的动态变化,但是它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还是经济。从区域经济的二元视角看,区域经济与乡村的和谐发展构成整个社会的发展体系。因此,在当前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乡村的情况下,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均衡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这就意味着:第一,广大乡村要尽早摆脱落后的状况,实现乡村经济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第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使得我国人均GDP水平能够与城镇水平发展持平。
国家要复兴,乡村要振兴。要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首先需要使乡村变得富有。中国地域广大,乡村人口众多,“三农”既是我国数千年执政的中心思想,也是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课题。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新时期国家发展的两项重大战略,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三农”问题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乡村振兴要适应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形势,需要从整体和战略性的角度看待乡村问题,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需求,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的热切期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当前,国家正处于乡村振兴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和谐发展时期。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必然之义,两者在需求与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的。
增长和分配,效率和公平历来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我国地域广阔,乡村分布广泛,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程度等因素复杂,资源的稀缺性和趋利性,导致资源与效益的冲突。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指出,推进乡村建设高品质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弥补乡村振兴的不足,切实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方位发展,让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发展机遇和公平的发展环境。
“共同”是公平的象征,而“富裕”则是对效能的追求;没有公平公正的共同富裕将毫无价值。乡村振兴可以有效地促进乡村的经济发展,改善乡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消除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生产与分配协调统一、各种力量共同努力的产物。只有依托高效的市场,我们才能把“蛋糕”做得更大,把共享的基础更好地拓展;依托有为的政府,可以把“蛋糕”分割得恰到好处,确保发展的公平和公正。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一重要讲话充分体现脱贫取得的巨大成绩,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基石,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任务。期间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乡村振兴与实现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进一步深化有关问题的理论探讨,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