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第A3版:理论与实践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 谢圣贵

省委书记李干杰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安排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时强调,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福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更大贡献。

一、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农村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8年2月下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又下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持续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做好。

(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他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美的人居环境逐渐成为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居环境问题,就能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满足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生态宜居的有效抓手,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

二、真抓实干,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治理工作,规模大、涉及面广、环节多,又具有反复性,要做好这项艰巨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实做好。近年来,单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县设4个一级网格,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网格长;2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二级网格长,当好“施工队长”;502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任三级网格长,当好“突击队长”。全县27个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106个单位帮包行政村,形成了集中全县力量共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大好局面,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者,也是广泛参与者,并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在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要纳入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要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一家一户环境整治带动全村、全乡镇(街道)的人居环境整治。单县是全国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创新推出的品牌亮点如垃圾分类、乡村夜话、新时代文明实践银行等,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各自责任,建立健全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三是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目标,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单位:中共单县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