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10日,中共冀鲁豫分局八地委发布了一则《地委关于鄄郓汶新解放区工作指示》。这则指示发出的前一天,国民党在南京接受了侵华日军的投降,这意味着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但是,我们党清醒地意识到“苏联因受中苏条约的限制并为维持远东和平不可能援助我们,日军为投降条约限制不能向我们投降”,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前往最终胜利还有一段路要走。因此,《指示》就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安排部署。
《指示》指出,今后工作重心依然是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要抓住时机扩大新解放区,争取以后对国民党的斗争能处于主动地位。并根据有无群众基础,将八分区的新解放区划分为两类,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作策略。
《指示》的第二部分明确了新解放区的任务是“为抓紧时间迅速安定社会秩序,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地方武装和建立党的组织,生根打基础,以便长期坚持”,并据此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安定社会秩序,注意统战政策。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发动农民。三是建立地方武装与民兵。四是从群众运动和对敌斗争中发展与建立地方党。五是大量提拔和培养本地干部。六是强调工作作风。 菏泽市档案馆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