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促进资产科学、合理、公平配置,我市出台《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2023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量限额标准》,这是我市财政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创新财政服务流程再造、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是财政预算编制、审核、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在2019年制定的《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基础上进行的再一次创新,是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 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对于19种通用办公设备、15种办公家具在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方面,以及办公用房的维修、装修的实物量上限和预算上限标准等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范围更大、对资产的数量规定更为具体、更为切合实际,是我市财政史上对于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量限额标准文件的首次出台。
以台式电脑为例,购置价格不得超过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并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工作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本《标准》是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对部门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数量、相关设备的市场价格、使用寿命进行了认真调研,参照中央、省及有关市资产配置标准,考虑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化等因素,并结合着我市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对《标准》草稿又专门征求了有关专业人员的意见,最终形成了该《标准》。
《标准》要求配置办公设备应当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为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配置办公家具应当符合简朴实用、安全环保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市级单位办公用房的维修、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办公用房建成并已投入使用15年以上(或距上次综合维修改造已15年以上)、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确需维修、装修的,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租用的办公用房原则上不进行维修、装修。
《标准》所列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能满足市级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和家具。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