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6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理深化“不见面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化“不见面审批”工作,畅通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渠道,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疫情防控风险增加。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各窗口、各业务科室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做好充分解释宣传,主动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实现全程网办(其中确需企业群众通过专网上传申请材料的,可暂时依托专网实现全程网办,并由业务人员在政务服务平台实时进行双重录入)。除法律法规确有规定的外,不得要求已通过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再提交纸质材料。特别是即办事项和材料相对简单的承诺事项,原则上应全部采取全程网办方式办理。
落实网办优先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各窗口、各业务科室要及时关注政务服务平台的网办申请。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的,要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必要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畅通邮寄办理渠道。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或核验原件的,要明确告知企业群众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为其提供双向免费邮寄服务。
提供稳定系统支撑。市行政审批保障中心密切关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协助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对于全程网办过程中上传的申请材料,保障中心要及时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