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5月25日,市司法局举行新一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岗前培训,宣读了《菏泽市司法局关于聘任王英杰等80名同志为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并为新一届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山东省检察院、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检察院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市司法局按照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选任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等程序,严格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聘任了80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圆满完成了全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聘任仪式结束后,省人民监督员师资库人员、牡丹区检察院检察一部马静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定位与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机构配备、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履职保障、文件的解释及时间效力等对新一届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