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东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修改是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生动实践。国家统计局鄄城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不移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鄄城调查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以学为先,筑基固本,提升统计调查队伍法治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学习,才能不断筑牢法治思维,守牢法治底线。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对新修改《统计法》深学细悟、了然于心。二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认真收听收看法律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以及案例解析,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充分利用队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展示学习成果,分享工作经验,在思想碰撞中进一步加深对依法调查、依法履职的认识。四是组织开展法治测试,以考促学,推动干部职工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建设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
以宣促学,融合创新,推进法治工作行稳致远
《统计法》的修改,既为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同时也赋予了统计调查人员重大的使命与责任担当。一是积极深入地推进“普法+业务”深度融合,大力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在日常数据质量检查、入户走访、业务培训等过程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向调查对象详细阐释《统计法》,带领调查对象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使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保障统计数据源洁流清。二是充分借助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发放新旧《统计法》对比解读、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调查业务,大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让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清晰知晓自己在统计调查中的权利与义务,增进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和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以法促治,正本清源,开拓统计监督新局面
新修改《统计法》立足于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增强抗干扰性作出重要修改,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成熟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法定职责,为领导干部依法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供了法治遵循。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必须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违法举报渠道,鼓励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与数据质量核查,以检查促进统计调查工作提升,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新修改《统计法》体现了国家意志,维护了统计权威,为促进统计制度方法更加规范完善、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鄄城调查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统计法》作为行为准绳立身之基,奋楫扬帆,砥砺前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统计执法质效,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踔厉奋进现代化统计法治新征程。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鄄城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