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超
2024年5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责任重大。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实现粮食增产提质,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
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的坚实根基
作为“大国粮仓”,山东地处东部沿海、黄河下游,拥有较优越的区位条件及丰富的自然资源。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山东考察时曾经强调,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省上下始终牢记嘱托,连续三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打下坚实根基。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中,山东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居全国第三位,总产量约占全国的8%,多个县区粮食年产量超过20亿斤。以郓城县为例,2023年全年粮食生产面积269万亩,总产26亿斤以上,已连续11年获评“全国超级产粮大县”称号。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山东省粮食单产、总产再创新高,单产达到449.5公斤/亩、比上年增加8.1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倍,带动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131.1亿斤,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的困境
一是粮食生产比较效益持续低下。现阶段粮食种植仍以一家一户分散种植为主,种粮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降低。据调查统计,种植小麦或玉米,除去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成本,每亩净利润远低于正常年份种植蔬菜、大蒜、辣椒等经济作物的效益。较低的种粮比较效益打击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除此之外,相对劳务经济,种粮效益的差距更为明显。
二是农业智慧化程度不足。科技强则农业强,科技兴则农业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进步与推广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2023年,虽然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6.84%,但是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精准化等方面依然不足。另外,农业信息数据标准不统一,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没有统一的服务平台和数据规范标准,农业信息化服务滞后。
三是粮食生产难以取得规模效益。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对于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十分重要。然而由于农户众多,耕地细碎,绝大部分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都较小。为了生计,小农户往往需要兼业经营,不会像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那样积极采用新技术,向土地投资,尤其是近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从事粮食生产的多数农村留守人员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限制了粮食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粮食生产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在“产量”上再突破,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山东粮食近年来丰产丰收,得益于政策实、人努力、气候好,站在高基数之上。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想再增产,就要把重心放在单产提升上,以“亩产论英雄”。“中国粮”要靠“中国种”,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好的种子至关重要。为此,要大力支持省内科研院所、育种企业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适合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良种,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是要在“技术”上谋发展,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与应用是提高粮食产量的原动力,也是培育和发展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培育新质生产力,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着密切联系。现阶段,虽然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形成,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下一步要继续做好科技创新产业化、智慧农业本土化,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带动作用,形成集群效应,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齐鲁粮仓”力量。
三是要在“主体”上解问题,打造高素质种粮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发展方向。为了解决“谁来种地”问题,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在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同时,还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支持土地流转,为符合条件的土地连片流转提供政策配套支持,让更多有能力有意愿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户经营主体流入适度规模的连片土地,进一步提升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经营收益。 (作者单位:中共郓城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