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4年04月23日
第A3版:时事新闻

龙翔中央悦府(龙翔悦庭)清退房处理公告

尊敬的龙翔悦庭商业:A5#0101孟九言、A12#0226、A12#0227、A12#0228、A12#0229马晓燕(先生/女士):

您购买了龙翔中央悦府(龙翔悦庭)项目A5#、A12#楼商业,并与我公司签订了《龙翔悦庭商业客户认购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内,您未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至龙翔中央悦府售楼处(现已搬迁至中央学府售楼处)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我公司视为您放弃认购权,我公司将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作如下处理:

1、我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起宣布该《龙翔悦庭商业客户认购协议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并取消与之相关的一切购房优惠条件。

2、我公司将您认购的房屋另售,且不再另行通知,定金不予退还。如需重新购买,将执行现行销售价格,具体以售楼处告知为准。

特此通告!

营销中心电话:0530—7516999

菏泽龙翔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