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4年04月23日
第A3版:时事新闻

龙翔中央学府(时代峯璟花园)清退房处理公告

尊敬的时代峯璟花园住宅楼:3#1501康银玲、11#0206冯培建、11#0405于丽花、11#0501王芳(先生/女士):

您购买了龙翔中央学府(时代峯璟花园)项目3#、11#楼住宅,并与我公司签订了《时代峯璟花园(龙翔中央学府)住宅客户认购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内,您未按照约定前往龙翔中央学府售楼处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至龙翔中央学府售楼处办理相关按揭手续或付清全款,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我公司视为您放弃认购权,我公司将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作如下处理:

1、我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起宣布该《龙翔中央学府住宅客户认购协议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同时双方签订的《时代峯璟花园(龙翔中央学府)车位客户认购协议书》作废,并取消与之相关的一切购房优惠条件。

2、我公司将您认购的房屋及车位使用权另售,且不再另行通知,定金不予退还。如需重新购买,将执行现行销售价格,具体以售楼处告知为准。

特此通告!

营销中心电话:

0530—7515999

山东省融翔俊瑧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