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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文要求 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

2020-02-28 00:26:35 来源:菏泽日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振宇)2月24日,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转发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通告》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成员单位,按照省通告要求执行。

    通告指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进一步提升在鲁人员申办健康通行卡业务效率,避免接触感染,保障顺利出行,决定依托电子健康卡开通线上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业务。

    通告对办理范围与条件提出如下要求:办理范围为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程序为需进行出行人自行填报承诺、大数据平台核验、管理人员核验签发三重管理。即出行人线上提出出行申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作出真实性承诺;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后台疫情相关大数据记录进行核验;出行人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授权管理人员据实进行核签。经授权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为本单位人员核签电子健康通行卡。

    办理条件为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五种情形,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即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通告提示电子健康卡办理渠道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二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办理。申办具体为由出行人提交申请、签发人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签发、电子健康通行卡生成等流程。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红色、黄色、绿色三种颜色之一,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管理人员对出示“绿色健康通行卡”的出行人直接放行。也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选择“扫一扫”查看出行人详细信息。

    通告还对签发人员范围和签发人员授权提出明确要求:签发人员授权范围一般为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成员;能够对单位员工进行规范健康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也可经社区(村)授权后作为签发人员。社区(村)确定签发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将对签发人属地或单位进行自动校验,通过后签发人具备健康通行卡签发权责。

    通告还对电子健康通行卡的使用提出要求: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并在5天内通过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有效期内出行人需每日上报提交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以保持电子健康通行卡为绿色。

    健康通行卡原则上实行远程“零接触”在线办理。不具备条件的,也可现场办理,电子卡与纸质卡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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