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出台意见服务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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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出台意见服务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

2018-06-12 11:05: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5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推动聊城打造鲁西转型发展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共四部分20条。

  《意见》指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党中央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山东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聊城打造鲁西转型发展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职责使命,增强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要求,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要深化平安聊城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置“僵尸企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保障绿色发展,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要优化司法服务,提升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能力水平。要积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切实提升司法业务本领,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工作成效。

  《意见》强调,要围绕九大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阻挠、强揽工程、损坏财产、敲诈勒索等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案件,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确保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对具有经营价值的困难企业尽可能进行重整救治,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优质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对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企业债务处理等工作,让“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淘汰落后产能。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案件,要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努力缩短诉讼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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