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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压顶之势扫黑除恶

2018-10-15 16:41:21 来源: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查处一批黑恶犯罪“保护伞”,挖出一批腐败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8月30日进驻山东省以来,该省公安机关就侦办涉黑案件6起、涉恶案件19起、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192起;提起公诉26件194人;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件142人。山东省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涉恐腐败问题119起151人,其中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查处一批黑恶犯罪“保护伞”,挖出一批腐败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

    扫黑除恶

    向基层社区拓展

    不久前,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红、于瀛寰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

    自2001年以来,赵红、于瀛寰等人在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市场通过经营“洗头房”的方式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07年底逐步发展成了以赵红、于瀛寰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转租“洗头房”获取差价、强迫“卖淫业”店主交纳保护费、从卖淫活动中营利抽头等手段实现对该市场“卖淫业”的非法控制,明目张胆地大肆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同时,赵红、于瀛寰等人对不服从管理或不交纳保护费的“卖淫业”店主动辄打砸店铺或者通过“点炮”、黑吃黑的手段,形成独霸一方的非法控制力。他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轻伤3人,非法获利近千万元,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该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专案组对近10年来黄岛区发生的涉霸涉痞涉恶、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警情和案件进行广泛梳理,走访群众100多人,梳理各类线索700多条,逐一检索、研判犯罪线索,掌握该组织大量犯罪证据。2015年1月27日,专案组兵分六路伏击蹲守、找准“七寸”,成功控制主犯、斩下“蛇头”,同时对其余核心人员实施收网,将该组织的7名骨干分子全部抓获。

    该案的成功办理,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3月,日照市打掉垄断控制全市猪肉屠宰销售市场的张守刚、张守玉涉黑犯罪团伙后,市纪委监委查处了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王均龙、市生猪屠宰办原主任李富宜和东港区原贸易办主任高月军、屠宰办主任梁志刚等“保护伞”,相关部门对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市场进行全面规范,全市猪肉价格下降近三分之一,当地百姓拍手叫好。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基层社区拓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治理中心将涉黑涉恶问题巡查也纳入到网格治安巡查重要内容,叮嘱他们将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要求专职网格员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方式,随时发现并提报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专业网格员通报信息,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公安专业网格员及时受理、处置网格内采集到的涉黑渉恶问题,对跨辖区、无法解决及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镇街(管区)。

    “铁拳”“金剑”行动

    严打黑恶势力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山东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同步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拳”行动和“金剑”行动,严打“土霸王”和“套路贷”黑恶违法犯罪,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高潮。

    据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当前黑恶势力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趋势越发明显,“套路贷”“校园贷”、虚假诉讼、暴力传销等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针对群众最痛恨、影响最恶劣的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两类黑恶犯罪,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同时,不断拓展战果支点,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以9类涉恶犯罪为主攻方向,将霸痞分子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外,积极开展延伸打击,严打操纵黄赌毒、跨境赌博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传销等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治安乱点,多警联动,多措并举,最大限度提高发现黑恶犯罪能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近日,菏泽市巨野县扫黑除恶民警将孙某某的相关信息输入到公安合成作战平台后,立即引起刑侦、图侦等相关民警注意,并通过分析研判,将辖区内多起“套路贷”案件串并,成功打掉以孙某某、李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过去民警办案都是单打独斗,有难题无法破解了,再找刑侦、网警、情报等部门,不仅办案效率低,时间拖延得久了,证据线索也更难搜集。”巨野县公安局民警任宪可介绍说,为改变这一现状,巨野警方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引擎等技术为支撑,全力搭建智慧警务体系,实现警务信息的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的合成作战平台,全面提升“扫黑除恶”打击能力。

    合成作战平台应用以后,专业队民警只需将手头涉黑恶犯罪线索第一时间上传平台,即可实现公安内部相关部门、派出所案件信息实时共享,并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大大提高对黑恶势力的打击能力。

    截至9月13日,滨州警方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8个、恶势力团伙26个、其他涉恶类团伙152个,破获刑事案件642起,刑事拘留783人,查获涉案资产1.2亿余元。

    今年1月份,滨州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材料,称博兴县城东办事处相公堂村王某然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危害一方。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滨州警方从一开始便成立由刑侦、经侦、法制、特巡警、治安等不同警种骨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采取秘密侦查方式,走访村居及周边群众、企业等,首先从外围掌握王某然涉黑恶组织的犯罪事实,并固定证据。经过十几天的侦查,警方初步查清了该组织的犯罪事实、骨干成员等情况。2月10日凌晨展开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骨干组织成员12人。

    5个多月来,专案组民警白天调查取证讯问,晚上整理材料、分析线索,全面查清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在前期抓获12名骨干组织成员的基础上,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人。

    经查证,王某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5项罪名,涉及案件50多起。8月24日,该案已由滨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滨城区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某为王某然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督促各地深挖细查“保护伞”

    山东省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方案》,明确把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先后对聊城市吴学占案、烟台市朱永君案和平阴县张学文案等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不作为等典型案件亲自调度研判,作出具体部署。

    针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同级查办阻力大等问题,该省纪委监委实行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提级直办、一线督办、异地办案和交叉办案。同时,要求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对每一个案件都要组成工作专班,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对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由县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重要案件市级纪委直查。

    此外,山东省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还对全省17个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导组赴各市专题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记者了解到,从目前线索筛查和查处情况看,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较为集中。按照山东省纪委月报统计口径,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今年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44起,占查处三类重点问题总数的78%;其中,该类型问题中查处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方面问题合计58起,约占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总数的24%,反映出基层特别是村一级是黑恶势力滋生、盘踞的重点区域。

    9月7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山东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9月10日至12日,对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和17市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

    近日,威海、菏泽、泰安等市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和自我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山东全省范围内市级以下将逐级进行约谈和自我评估,市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委书记,县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支部书记和派出所所长,被约谈人要对所在地区扫黑除恶形势和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并签字,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

    下一步,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对全省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逐案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市纪委深挖细查“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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