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江然案。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江然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帮助伪造证据罪,骗取贷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未遂),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组织犯罪和个人犯罪。
王江然,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相公堂村原村支部书记。王江然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州市首例公开开庭的涉黑案件。(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王钟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