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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强化专项监督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作者: 郑华伟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2-04-21 09:0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 者 郑华伟 通讯员 殷 毓)“黄河滩区养鸭场如期拆迁,超标排放含氟废水被立案查处……”这是郓城县纪委监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确保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郓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强调。

郓城县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省、市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机构督导推进。从县纪委监委机关抽调5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监督办公室,严格做到专人专岗专责。研究制定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和乡镇(街道)责任清单,“两清单”包括10个重点方面、31个重点工作、81条实施路径和160项具体措施。深入基层调研10多次,面对面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两清单”的意见建议,收到建议30多条,充实完善“两清单”10余处。县纪委常委会听取专项监督工作汇报8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20多个。

为推动监督精准化、高质化,郓城县探索推行“一书四单”监督办法。“一书”就是《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阶段性工作“红黄绿”标识督导通知书》;“四单”就是任务提示单、限时督办单、追责问责单、问题办结单。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单项工作到期5日前下发任务提示单,按期完成任务的及时上报问题办结单;对没有及时完成的,如果有正当理由,经研究可以延长适当时间,下发限时督办单;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延期后仍未完成的,下发追责问责单,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同时还规定,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用“绿牌”标识;对通过督导完成的,用“黄牌”标识;对无正当理由且没有按时完成的,追责问责后,用“红牌”标识。目前,郓城县就制定上报“一案四清单”事项下发任务提示单10余份,相关单位均按时完成,并用“绿牌”标识。

强化“室组地巡”联动监督,从日常监督联动、问题处置联动、问题监督联动、工作会商联动和绩效评估联动等五个方面加强统筹联动,推动形成合力。今年以来,郓城县围绕生态环境、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对100多眼自封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基本封存到位;对“2+4+8”重点涉水企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核查,3家涉嫌违规排放含氟生产废水的企业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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