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平
据调查,我市的深度贫困户多是一些因病致贫、患慢性病、患大病、因残致贫的家庭。比如,某地村民老王患癌症去世时只有51岁,他的离世使得家中剩下4口人,背负10多万元债务。70多岁的父母,年老体衰,务农收入有限;29岁的儿子尚未成家,平时打些零工,收入较低;而为照顾老王,妻子已经一年没有工作。因为有两个劳动力,又无法纳入低保范围,只能在年底获得十分有限的“临时救助”。
与老王类似的家庭,成为我们身边的“特殊少数”。这些“特殊少数”按年度收入数据看,确实已经脱贫,但家庭总资产却一年比一年少,这样的情况在脱贫攻坚的收尾阶段,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实现共同富裕的路上 “一个不能掉队”,这是政府的庄严承诺,这些“特殊少数”就需要党委政府和社会“特殊的爱”。他们虽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致富能力弱、经济基础差,有的是靠一个人打工养活全家;他们收入“有限”,因缺少技能,工资收入偏低,却又高于低保标准,因此难以享受低保保障。这样的家庭,抵御贫困的能力不足,遇到家人生病、子女上学这样“要钱”的事,往往难以承受生活之重,极易“返贫”,需要举债度日,甚至重新陷入贫困之中。农村的脱贫攻坚,目标是实现“全面脱贫”,要杜绝有人掉队,就要从政策供给的层面给这类“特殊少数”提供帮扶,帮他们脱贫、助他们致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弱有所扶”,进一步拓展了我国民生保障的内涵。近年来,我市从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新办法,到实施大病救助,再到倡导公职人员一日捐……凝聚社会资源,汇聚爱的正能量,特别是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有效地拓展了社会救助的力度、宽度和深度,让“特殊少数”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让“特殊少数”脱贫,贵在精准,我们带着深情和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细节做起、从小处做好,给“特殊少数”送去“特殊的爱”。扶贫先扶志、脱贫强精神,及时了解“特殊少数”的难处、需求和愿望,主动交流沟通,拨开思想迷雾,给予精神激励,加强创业引导,强化就业培训,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从而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唯有如此,才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一个不能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