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 超
一号文件一如既往地把目光投向了农业农村,名称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可以看作是对去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延伸和细化,主要是为完成即将到来的2020年有关农业目标任务作出安排部署。
文件开宗明义,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同时也指出了做好“三农”工作,为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以上两点既指出了“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也点明了当下工作任务之艰巨。
结合工作,本人谈一下对“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部分的理解和认识。
党中央承诺,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可以说,在脱贫攻坚问题上,中国没有退路。《意见》立足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四个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党中央将脱贫攻坚作为了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都能够全力以赴,认真落实。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等。为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中央加大了对扶贫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特别是进入2018年,中央、省市对于县乡脱贫攻坚工作督导考核愈发重视,以笔者所处县区为例,2018年,中央、省级巡视及省市两级专门审计、单项督导等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的问责问效,鞭策和激励着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震慑了违法乱纪分子的蠢蠢欲动,对扶贫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
二是主攻深度贫困地区。在此简单介绍下“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四省藏区(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是国家层面的深度贫困地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必须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此,国家提出了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人才倾斜等政策举措。
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前段时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发表了一篇关于乡村振兴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在报告中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有的地方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不高,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无规模、有规模无产业;不少地区客观存在着贫与非贫在帮扶政策上的“悬崖效应”;等等。诚然,这份报告不能把存在的问题尽数列出,报告中的问题也不一定都具有代表性,但必须承认的是,现实中的诸多问题已成为横亘在贫困群众与富裕发展之间的巨大横沟。正是基于对这些问题的考量,《意见》专门拿出一块内容来强调要解决突出问题。比如,注重发展扶贫产业,解决好产销衔接,一二产融合发展;强化医疗、教育等保障工作;增加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扶贫工作支持力度,关心关爱扶贫干部,等等。
四是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战果。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期,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多数地区已于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工作重点已由如何尽快脱贫转向了如何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现实中我们发现,贫困户脱贫后返贫问题依然突出,有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造成的返贫,有因病因灾造成的返贫,有贫困户自我脱贫意愿不足造成的返贫,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和地方都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国家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即所谓脱贫不脱政策。这在源头上给予了脱贫人口基本的生活保障。再比如,为解决因病返贫问题,江西、河北、山东等地方探索发挥保险作用,创设 “返贫保险”,以江西省为例,截至2018年11月,“返贫保险”已经在乐安、南丰、玉山、余干等14个县推广,为35.81万贫困户提供近50亿元风险保障,为贫困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综合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