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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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018-01-11 09:32:49 来源:

  昨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发文称,青岛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

  青岛发布表示,日前,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青岛市政府表示,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青岛将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完善大中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市、区(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管理制度,方便各类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畅通迁移通道,实现具备基本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分类分步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有序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强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人口承载能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区(市)政府可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此外,昨天天津公安机关也发布并开始实施创新举措,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据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介绍,即日起,对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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