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黄冠伟 记者 常焕坦)1月28日凌晨4时起,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根据统一安排部署,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进行全覆盖查禁行动。
1月28日早上6时许,东城派出所民警在黄河路牡丹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接亲车队在燃放鞭炮。经查是刘某跟随迎亲车队燃放小挂鞭炮,小鞭炮是二十响,红色外衣包装,并在迎亲车辆内发现未燃放鞭炮七挂,随后刘某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刘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实供认不讳。后经过民警对其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刘某表示深刻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危害,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最后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在何楼派出所民警检查时,发现何楼办事处郑桥村村民郑某某经营的超市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郑某某随即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据悉,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243人,警车35辆,分17个工作组对辖区内175家小区及单位发放告知书并进行了巡查,并对22家结婚家庭进行了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示。截至目前,共行政拘留14人,收缴烟花爆竹120挂。
警方提示,为了全体市民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请严格遵守《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