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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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2015-11-09 17:20:22 来源:中国菏泽网

  为全方位记录、展现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重大变化,用镜头语言留下各个方面的辉煌瞬间,保存更多有价值的优秀作品,建立起记载菏泽发展变化的珍贵资料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联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2月10日

  三、作品及报送要求

  1、近年来创作,未参加过市级大展评比的摄影作品。

  2、作品内容围绕产业提升、基础突破、扶贫攻坚、和谐创建"四项工程",反映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成就,主要包括"一都四乡"文化、历史文化、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机电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城市风景、万众创业、基层组织建设、群众安居乐业等。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上报作品必须作者亲自摄制的数码照片,彩色、黑白不限,格式为JPG,不小于5MB。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单幅、组图不限,组照作品自行组合在单幅画面内(每组4-6幅)。

  4、每人上报作品不超过20件,每幅作品都要注明作品内容,并以"摄制人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编"作为文件名称,将上报的所有作品打包发送至邮箱:hzxchc@163.com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邀请省市专家担任评委,对参展摄影作品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奖3000元,二等奖奖2000元,三等奖奖10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对获优秀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2015年12月下旬,在菏泽日报、牡丹晚报公布获奖名单。

  四、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评选不收任何费用,所有上报作品不退还。

  2、主办单位尊重并保障参评作品的著作权,由参评人的原因造成著作权纠纷以及其他纠纷,由参评人自行解决。

  3、所有参评作品的版权归原版权人所有,在照片使用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获免责。

  4、凡上报作品即视为上报者授予主办单位该作品永久使用权。主办单位可将作品用于市委、市政府及部门宣传活动。

  联系电话:0530-5310191。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联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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