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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轿、老年代步车乱象亟待整治

2015-02-08 14:24:06 来源:牡丹晚报

  □牡丹晚报记者 陈 力 姜培军 郭卫东 冯 锴 赵德高 邵建国

  曾经,以“行云”为代表的非法载客红三轮占据着城区大量道路资源,它们也曾经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往届“两会”提出了很多整改建议,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然而,随着红三轮的退市,电轿、老年代步车等却在近两年来急剧增长,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不亚于当年的红三轮,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治理成了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也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民众意愿:“旧闻”成热点折射群众心情

  1月底,牡丹晚报微信公众号的一条微信突然火了起来,但这条微信并非新发表的。

  这条题目为《“老年代步车”不允许再上路了》的微信发表于2014年5月21日,讲述的是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织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致信驾驶人不开不坐老年代步车,联合对无资质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窝点进行严厉查处;对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销售商责令停止销售,依法处罚,杜绝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并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等问题。

  时隔八个多月,这条微信再次被网友“挖出”,并以惊人的速度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根据牡丹晚报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统计,这条微信刚刚发布前两天的总阅读量在两万左右,之后开始沉寂。然而,再次被“挖出”后,几天时间阅读量就将近十万。“‘两会’就要召开了,希望政府部门能重视电轿、老年代步车的问题。”一位市民在转发了这条微信后评论说。

  一条“旧闻”得到更加广泛关注,民众对治理电轿、老年代步车乱象的迫切心情可见一斑。

  委员声音:电动车问题已成灾害

  电轿、老年代步车乱象确实存在,不少市民尤其是机动车主怨言颇深。

  2月2日,牡丹晚报记者在市丹阳路与华英路交叉口看到,在等红灯的机动车车流中夹着一辆电轿。绿灯亮起后,电轿通过路口后,前方的机动车已驶离几十米远,而电轿后面的机动车只能跟着电轿缓缓前行,大大影响了机动车的通过率。

  而在菏泽开发区丹阳路小学门口,等待接孩子的车辆中,记者注意到也有不少电轿或老年代步车,它们就停在路边,几乎将整个非机动车道占据,自行车和行人不得不在机动车道通行;驾车在路上行驶时,不时会看到电轿或老年代步车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行驶,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均不同程度受影响,这些车辆经常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变换车道,逼得后方机动车急刹车,险象环生。

  电轿和老年代步车以及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除了严重妨碍交通秩序,还是交通事故的主要缔造者。市人大代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介绍,城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三分之二左右的事故都涉及电动车。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达了对电轿和老年代步车的反感,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不少司机谈到这两种车辆时甚至感到愤怒。

  市政协委员张策也在自己提交的《关于开展电动车依法治理的提案》中指出,频繁发生的电动车撞车、撞人事故,城区交通秩序混乱、拥堵等已经成为灾害。

  交警部门:处罚震慑小,治理难度大

  说起电轿和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张俊福坦言是一个令交警部门头疼的问题。

  张俊福分析说,此类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还不够健全,也不在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内,无法对这些车辆进行上牌,对此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难度非常大。在查处或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必须每一辆车都要经过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机动车鉴定,经过认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达不到标准的只能按照非机动车进行处理。而每一辆车的鉴定费用为1500-2000元,由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不仅耗时而且消耗财力较大。如果按照非机动车处理,最高处罚额为50元,对违法驾驶员难以形成震慑。

  同时,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多为老年人,大部分人并没有经过专门的驾驶技术及交通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给交管部门的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代表委员:集中整治势在必行

  “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与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的乱象,集中治理势在必行。”张策在提案中表示。

  张策建议,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增加公交车班次,科学设计运行线路,方便学校、医院、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群众出行;分类限定电动车通行道路,保障主干道路畅通;电动车行车不得驶入快车道,禁止与机动车争道强行;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放车辆,合规合理安排电动自行车通道;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证件管理的,驾驶人必须考取驾驶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建议地方立法 (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并进行备案管理,严厉处罚道路违法行为。

  张俊福表示,由于此类车辆驾驶人多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交警部门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处理,大多只能以教育纠正为主。治理此类车辆乱象,单靠交警部门收效并不大。应该多部门联合,对非法销售电轿、老年车等违法经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从源头上控制此类车辆继续大量流入市场。同时,对于现有车辆,交警部门纳入日常重点管理的同时,将宣传活动贯穿到日常执勤执法中,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此类车辆违法行驶的危害性,增强其文明交通意识,督促其杜绝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牡丹晚报公众微信号将以上内容于2月6日发表后,依然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而在发起的 “集中治理电轿代步车,你支持吗?”投票中,截至昨日13时,支持率已达到80%;“电轿代步车,应该如何治理?”的投票中,“禁止销售,禁止上路”的支持率为28%,“制定地方法规,电轿上路需上牌持驾驶证”的支持率为71%。可以看出,参与投票的大多数市民对这两类车辆的乱象已忍无可忍,更希望能规范它们的行为,使之有序行驶。

  

 

 

(责任编辑: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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