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加强团结,面对机构改革、生育政策调整和新生儿落户制度改革等新情况,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单独可以生二孩、取消符合政策二胎生育间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改生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为生后免费登记,这些政策和管理制度越来越人性化,极大方便了群众。但社会各界对生育政策调整理解不一,是否意味着计生工作放松了?
2月1日,针对当前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记者采访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闫传银。
记者:生育政策调整和管理制度改革,是否意味着计生工作的放松?
闫传银:当然不是。实行计划生育三十年来,我市少出生400多万人,如果没有计划生育,那么我市的经济发展成果将被不断增长的人口数量所消化,群众的幸福生活就无从谈起。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只是生育政策的微调和完善,涉及人员很少,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省现行的生育政策基本没有改变。一些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从群众利益出发,越来越人性化。所以“计划生育放松了”是一种误解。十八大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我市是全省第二大市,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是我市的基本市情,是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计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计生就是抓发展、惠民生的理念,加快推动工作转型,努力做到经济发展‘中高速’与人口增长‘低水平’两兼顾、两促进。”这是市委书记孙爱军多次强调的。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形势依然严峻,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仍然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中心任务。违法生育仍然要追究法律责任。比如,持有新生儿出生证明可以落户,但如果是违法生育,仍然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党员、公职人员还要受到“双开”处理。
记者: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实施意见”,和之前的文件有什么不同?
闫传银: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实施意见”,除对计划生育目标要求、工作机制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和加强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外,还以附件的形式,印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方案》,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这是省委、省政府首次对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具体规定。其特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追究条款多。共分4类29条。其中,予以全省通报批评的6条,予以重点关注的7条,予以黄牌警告的8条,予以重点管理的8条。在全部29条条款中,涉及对市责任追究的有25条,其中只对市责任追究的有5条。 二是条件具体。各项条款的内容都非常具体,易于掌握。其中,涉及到人口出生统计的有7条,涉及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有4条,涉及到日常管理工作的有6条,涉及到依法行政的有4条,涉及到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有8条。三是与科学发展考核挂钩。根据《2014年度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市扣1-5分。对黄牌警告的县区所在的市扣3-5分,对重点管理的县区所在的市扣6-10分。四是追究措施严厉。对被确定为重点关注的单位,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单位党政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被确定为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有关情况移送职务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在各类综合性先进推荐评选中,取消该单位及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当年度及在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期间的评选资格。五是责任追究时限明确。对被确定给予通报批评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重点关注、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时限一般为1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至此后年度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验收合格为止。六是实行追踪否决制度。对达到“一票否决”标准,未能及时发现而未否决的,一经发现,当年作出否决。取消该单位相应时间里已经获得的荣誉;责任人已经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经被评先、提拔使用的,要跟踪追究责任。这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
记者:面对新形势,当前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什么?
闫传银:我市近千万人口,是流出人口大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控制违法生育、综合治理性别比失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是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当前是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期,从现在起,我市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力以赴抓好春节前后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季度查体、节育措施落实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基础工作。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中央精神,掌握计划生育政策,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随访服务、贫困救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活动,把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户到人,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引导更多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
记者:我市是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和当前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闫传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对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作了重要批示,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召开座谈会、培训会议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市卫生计生委组建了10个督导组,分别由县级干部担任组长,自1月13日起,分头到各县区、乡镇村居进行督导调研,宣传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分析形势,查摆问题,督促工作。全面了解各县区、各乡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2文件的情况、掌握县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解剖调查村居、督促乡镇(街道)抓好基础工作。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入的暗访方式,每天抽查三个乡镇(街道)计生办(服务站)和三个村(居),真实了解掌握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了解乡镇(街道)、村(居)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县区人员结合,每周调查1个村,进村进户,对所有无孩、一孩户、两女及多女户进行访视,全部见人,了解其参加查体及婚、孕、育、节育等情况。全面、准确、真实了解掌握该村当前查体质量、节育措施落实、证件办理、孕情跟踪、人口出生等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帮助县区、乡镇研究解决措施。同时,也为掌握全市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记者 马琳
(责任编辑:慧丽)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