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长明灯” 合理使用办公设施 三层以下禁止用电梯
我市再对公共机构上“紧箍咒”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周天宇)记者12月18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促进公共机构合理利用能源,鼓励更多公共机构争创节约型示范单位,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在执行建筑节能规定和标准、公共机构节能采购、公务用车节能、节能技术改造及资源循环利用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提升节能意识,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
通知要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要进行节能综合评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绿色建筑。稳步推进现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以及供热计量改造,使整体能耗逐步降低。严格执行国家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节能产品入围程序,扩大采购范围,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把好节能产品入口关。按规定配备、采购公务用车,鼓励购买低排量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完善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开展无成本、低成本节能改造,大力开展“绿色照明”行动,加大高能耗办公设备的淘汰力度,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和设备。市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各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公共机构采用太阳能集热、地源热泵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推行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健全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用塑料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鼓励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中水,减少使用自来水。
在日常管理中,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严格执行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能高于20℃,中央空调系统要加强维护,定期清洗保养。办公电梯系统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高层或多层办公用房三层以下禁止使用电梯。合理使用办公设施,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抓好节约用水,打扫卫生、花草维护禁止大流量用水,及时维修破损管道和闸阀,杜绝“长流水”。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和公共机构不重视、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用能管理较为粗放等。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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