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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01-08 21:50:16   来源: 中国菏泽网   字体大小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情况

  

  2012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紧紧围绕市委部署,以保障科学发展高地建设为己任,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45143件,结案4646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5.7%和16.3%,标的额23.3亿元,同比增长30.5%,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市法院受理3558件,结案363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18.2%和34.3%,标的额10.4亿元,同比增长130.2%。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保障和服务高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保障平安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理刑事案件3675件,判处犯罪分子4869人。其中,审理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854件,判处犯罪分子1288人,穆效强连杀5人、华双记强奸猥亵多名儿童,二人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审理“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案件965件,判处犯罪分子1717人,审结了以赵加宾为首的11人团伙抢劫、盗窃等系列案件。审理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57件,判处犯罪分子277人。审理渎职、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51件,判处犯罪分子240人,对原枣矿集团铁路运输处处长刘昭正贪污受贿案、原省国资委副书记孔凡太涉嫌受贿案依法进行了审理。大力推动量刑规范化,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开庭审理。坚持宽严相济,对罪刑轻微和认罪态度较好的罪犯,依法从轻处罚,对60名罪犯免予刑事处分,对认罪服法、改造良好的665名罪犯依法减刑、假释。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高地建设。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重点审理好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传统民事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完善“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共审理民事案件18816件,其中知识产权案件184件,妥善审理了音乐家王洛宾之子诉菏泽三家KTV著作权侵权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经济的调节职能,重点服务菏泽“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13274件,标的额9.6亿元,妥善审理了香港大新银行与诚和印务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等涉外案件,促进了涉外合作,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拆迁等行为,判决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及时审查确认,对合法的予以强制执行。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申请,积极探索法院裁决、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案件。全市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2132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075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1.6%;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调,举办15次培训班对调解组织进行了培训指导。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确认机制,牡丹区、曹县法院专门配备司法确认车,现场确认。全市法院在诉前调处矛盾纠纷7525件,同比增长20%,确认调解协议228件;在“百日会战”活动中,排查解决复杂案件524件,建立了解决疑难纠纷的长效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矫正的新路径,实行“圆桌审判”,由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进行心理干预,把庭审变为“教育、感化、挽救”的“大课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创建了全国首家市级法院微博群,粉丝达22万人,在全国政法微博峰会上获评“全国十佳法院影响力微博”。选派基层法院副院长、庭长兼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村长,开展“法制进校园”、“送法到基层”35场次;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庭审等形式,推进阳光司法;加强对社会问题的研判,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42条,推动了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司法为民方面采取了新措施

  

  (一)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强化立案信访大厅的功能,将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收费标准悬挂上墙,印制诉讼明白纸供当事人查阅,由导诉员引导立案,一般案件20分钟内就可办完手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对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判楼前建设停车场、楼内设立阅卷室和当事人接谈室等设施,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方便。

  (二)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18件,土地征收征用、城建拆迁案件845件,盗抢农资、破坏农业生产等犯罪案件20件,拖欠工程款案件220件,标的额5672万元,农民工和下岗职工追索工资案件248件,标的额549.3万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对1890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处罚,对1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法院和部分县区法院实行了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对疑难复杂案件,牡丹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开展了集中清理金融纠纷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共执行案件7431件,执结标的额8.43亿元。市法院执行案件信访率、执行异议复议率全省最低,案件信访化解率居全省第一位。

  (四)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和申诉问题。加大信访源头治理和重大案件协调力度,实行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信访终身制和矛盾“层级化解”制度。积极参加“五长”联合接访,市法院实行了院领导每周二接访制度,对领导交办信访案件实行督办,所有案件院长亲自调度,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结果,共接待来访群众109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54件,化解中央和省市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63件。畅通再审渠道,对确有错误的裁判进行纠正,共审结再审案件241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59件,依法改判、发回115件,同比分别下降50.3%、74.5%和17.3%。

  (五)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落实救助措施,为245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8.2万元,确保他们没钱也能打官司。争取民政、财政等部门支持,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对无法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救助和抚慰,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救济。

  

  三、大力推进内部规范管理,司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狠抓审判业务管理,提升了案件质效。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对案件的纵向跟踪、横向监管和立体延伸,把包括减刑假释、司法鉴定在内的46个案件节点全部纳入管理,在全省首个实现了全方位、分级分层管理。开展了案件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法官业务“大比武”活动,共抽查庭审471次,抽查卷宗9747件,评查裁判文书213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全市法院的电子卷宗录入率达100%、同步录入率达99.9%,居全省第一。注重办案效果,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市法院的审判管理经验受到市委和省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法院推广。

  (二)狠抓院务行政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安保措施,在审判区安装了门禁及红外扫描装置,建设了无缝隙、全覆盖的监控系统,对枪支、档案等实行严密监控。加强司法警察工作,配齐配强了警用装备,严格落实值庭、押解等制度,有效预防了突发事件的发生。大力推进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市法院的公文处理、考勤、请销假、用车申请等工作,都通过ESOA办公系统进行。对车辆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集中管理,对所有外出车辆,依托GPS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对基层法院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清理,有效杜绝了违规用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损害法院形象的行为。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被省政府推荐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参评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四、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一)强化班子队伍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建立院务督查机制,狠抓落实。市法院共召开院长办公会37次,研究议题109项,对132项院务工作进行了督办,120项得到落实。对机关党委班子进行了换届,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实施1+1工程,通过开通院长信箱、与青年干警谈心等形式,征求意见,解决问题,这一经验受到省直工委、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肯定。强化人事管理,对干警的业绩每月排名通报。通过公开竞争,9名法官进入新的领导岗位,任命了20名助理审判员,形成了凭实绩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

  (二)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邀请专家授课16次,参加培训研讨980人,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18次。加强调研工作,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中国法学会、省法院组织的活动中多次获奖,其中国家级奖励8项,省级15项。建立了调研长效机制,实行课题申报,组织了15项重点调研课题。建设了院史文化、廉政文化和书画摄影长廊,举办文艺联欢会、书画摄影比赛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

  (三)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编写的《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概论》一书,被省法官学院列为培训教材,组织24名作者在全市法院进行了46场巡回宣讲。积极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活动,涌现出长年捐款资助贫困学生的好法官霍玉山等典型,全市法院有52个集体和124名法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市法院机关团委被授予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郓城法院、鄄城法院分别被推荐为集体一等功和二等功。市法院王学忠被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牡丹区法院郭萍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四)着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要求,积极构筑“三不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举办廉政知识培训,召开廉政座谈会,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强化一岗双责,与法官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规范院领导过问案件的职权程序,约束司法管理权。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鉴定机构等人员的关系,对法官亲属从业情况进行了清理。加强对全市法院纪检力量的统一调度,开展审务督察26次。对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对发现的18个突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五、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建设促工作的思路,对审判设施进行了改造,法警训练基地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完成了机房扩容、局域网和全市法院广域网的升级改造,投资建成了全省法院一流的信息中心,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与电子卷宗系统的对接。对机关13个审判法庭进行了科技化改造,4个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同步记录、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四同步”目标。

  (二)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充分发挥领导联系点制度的作用,每个院领导至少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帮助谋划推动工作。强化业务监督,市法院共审结上诉案件2144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51件,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统一执法尺度。创新基层指导模式,开展了“双百”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所办案件100%服判息诉、100%自动履行),涌现出鄄城箕山法庭等4处“双百”人民法庭。院党组带领县区法院院长对基层法庭进行了集中观摩,抽查卷宗600件,对51名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对72名法官和司法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测试,随机抽取30名法官,组成10个合议庭进行了模拟庭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帮助基层法院引进人才15名,改建人民法庭34处,重建人民法庭6处,7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场所建设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各界监督,司法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办理党委、人大领导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来信,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千名代表听百案,千名代表看执行”活动启动后,全市法院按照要求,选报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认真组织庭审,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评议。提供更多的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参审率达40%。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57次。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涉诉信访案件22件。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法院与民主党派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举办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记者和网友40余人参观了法院。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等领导对法院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审判一线,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进行检查,听取了工作报告,评议结果为满意。对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市人大领导亲自包案,挂牌督办,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全市两级党委、政府都对法院基层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曹县县委还专门制定了加强法庭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2012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官断层严重,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基层法院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基层法院司法条件较差,物质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任务和安排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打造科学发展高地的关键一年,中原经济区规划将菏泽纳入其中,使我市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全面进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重要使命。全市法院的总体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实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基础和物质装备五项工作,加快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审判机关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关注保障民生,为科学发展高地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认真梳理近年来开展的“管理年”、“文化建设年”和“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中制定的有关制度,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坚定不移地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服务科学发展高地建设大局,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关于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确保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部署合拍同步,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适应。一是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依法打击一切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理好涉及大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行政审批、股权纠纷等案件,促进“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实力整体提升。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商标权和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展为十大知识产权企业服务活动,促进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执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案件,支持符合规划的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推动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加快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心理干预制度介入刑事审判,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前科封存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被判处缓、管、免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二、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政策,提高司法能力,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把绝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依法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确保对犯罪分子罚当其罪。二是强化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妥善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深入开展公权力机关为被执行人的专项执行活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尤其是对涉及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非诉执行申请,依法及时审查执行,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政府权威。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好民商事和执行案件,通过审理执行案件,倡导诚信、公平、和谐的理念。五是更加注重办案效率和效果。严格落实新的民诉法,力争小额诉讼案件当庭裁决,大部分案件在三分之二的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全市法院均衡结案率保持在全省前三名。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力争案件服判息诉率不低于95%。

  三、坚定不移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司法便民措施。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一是为改善民生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案件。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完善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体系,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三是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好院长接访制度、首问负责制和矛盾纠纷“层级化解”制度,维护好涉诉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低保人员、伤残人员、农民工等生活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确保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获得必要救济。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司法救助制度。五是积极开展联系帮扶活动。深入开展“一名党员联系一名困难群众,一个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四、坚定不移地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全面提升法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邀请高层次专家举办讲座,坚持“法官教法官”做法,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市法院机关党组织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理顺庭长与支部书记的关系。二是开展专项活动。继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双百”法庭、“三零”法官创建和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三是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抓好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坚持公众旁听庭审制度化、法院开放日经常化,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博客和微博群等平台及时公布法院工作信息,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四是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大司法巡查力度,完善重点对象教育管理制度和审务督察制度,深入开展回访当事人、律师和基层法院活动,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坚定不移地坚持重心下移方针,打好基层基础。针对基层法院人才断层问题,进一步争取党委支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基层法院人员紧缺问题得到缓解。坚持以建设促发展的思路,用足用好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强装备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现代化办公办案水平。重点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力争2013年人民法庭全部达到“四同步”标准,并通过实地察看、刻录光盘评比等形式,督促提高应用水平。继续把法庭建设列入观摩考核的内容,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努力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场所建设问题。

  六、坚定不移地接受党委领导和各界监督,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牢固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争取领导支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以“千名代表听百案、千名代表看执行”等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主动接受专项执法检查,在接受监督中提高案件质量和自身建设水平。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为法院工作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为建设“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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