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庆安
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举措。围绕打造科学发展高地,积极服务“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市院制定关于服务企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赵润田、市长孙爱军同志予以批示肯定;深入企业开展“问需求、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提供法律咨询1371次;对86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出预防措施110余条;依法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4件,督促收缴长期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等5.78亿元。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严惩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16人,起诉256人。深入开展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2件40人、商业贿赂案件21件24人、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三)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主动融入全市社会管理大格局。针对日东高速公路菏泽段交通事故多发问题,市院对该路段2010年以来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减少事故发生、促进道路安全提供决策参考和意见建议。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发区院调查发现,个别交通肇事驾驶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交警部门未依法吊销其驾驶证或作出终身禁驾决定,遂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交警部门迅速落实建议,在全市依法吊销驾驶证13人,终身禁驾2人。积极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46份。
二、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
(一)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两级院坚持检察长接访日等制度,受理信访1199件次,带案下访、定期巡访264件次,均依法妥善处理。开展涉检“零上访”活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排查出的17起涉检信访隐患全部及时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办理制假售假案件31件。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曹县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办理醉驾案件快速通道,打击醉酒驾驶犯罪行为,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查办涉农职务犯罪93人。
(三)拓展服务民生平台,完善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托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派驻检察室等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电话和网络咨询4389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701个。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183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66.4万元的救助。通过大众网“网络问政”栏目,与网民在线交流,受理网民诉求。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联系群众6100余人,帮扶困难家庭1400户。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力做好检察业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94人、起诉4091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088人,起诉1179人,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适时介入、引导取证,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破获的“陈年命案”,办理死刑案件工作经验在省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33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二)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查办上级机关交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阻碍科学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提升质量效果。当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53件222人,其中科级干部53人,县级以上干部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全年共提起公诉职务犯罪253人,有罪判决240人,反贪案件有罪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分别上升53和28个百分点。深化预防调查工作,
形成调查报告117篇。加强警示教育展览室建设,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846次,受教育7万余人次。鄄城、巨野、单县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郓城县院建成职务犯罪预防网站。牡丹区院侦防一体化机制获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工作创新成果奖,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131件,监督撤案66件,追捕漏犯340人,追诉漏犯22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刑事案件23件。办理的“被告人王现国诈骗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8人,纠正监管活动违法问题96件,立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6件,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136件,提请省院抗诉29件。依法监督纠正审判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办理民行诉讼违法调查案件14件,经验做法在省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四、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检察长上党课、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凝聚人心、激励奋进。
(二)突出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两级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检察委员会议事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深入开展业务能力建设。重点强化对新刑诉法、民诉法的教育培训,采取专家讲座、检察官上讲堂、网上课堂、模拟演练、全员考试等措施,组织培训85期,参训7000余人次,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优秀公诉团队、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以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十佳公诉人等。52个集体、14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四)认真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案三卡”、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纪律规定。规范案件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强化检务督察,对执法办案、车辆管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36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
(五)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县区院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问题困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水平明显改善。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省院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全省一流”的检察机关这一奋斗目标,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勤勉创新,务实精进,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打造科学发展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着力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实施“双轮驱动、四化同步”战略等全市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职用心把握,找准定位主动服务。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大项目和园区建设,依法打击阻碍工业化进程的经济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繁荣发展服务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主动参与对商贸物流基地、文化旅游地区的综合整治,加大对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查办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查办侵占挪用惠农补贴、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犯罪,以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执法办案以及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监督与配合等关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以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自觉践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注重源头治理,采取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切入点,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完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研判,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每个环节。积极参与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社会管理,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
四、坚持以“三项建设”为战略举措,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基础。加强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加强检务综合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确保2013年建成51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以法律监督能力、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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