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的94.39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775.2亿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以及售给企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购买力大幅提升,消费品市场呈现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态势。2002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39亿元,到2011年达到775.2亿元,十年间翻了三番多。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4.7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位列全省第一名。
十年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不断攀升,反映出的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反映出了社会商品购买力的实现程度以及零售市场的规模状况。尤其是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民购买能力得到增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明显加快,呈现出城乡市场同步增长、共同繁荣的可喜局面。据了解,2011年我市消费品市场中城镇实现零售额692.52亿元,乡村实现零售额82.68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实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384.4亿元,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0.3亿元。城镇市场作为消费市场主体,对全市消费市场的增长贡献率达到了86.5%,拉动全市消费零售总额增长13.2个百分点。
近年来,为扩大消费,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惠民政策,“农机下乡”、“汽车下乡”、“家电下乡”让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拉动了农村消费。据市商务局统计数据显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连年攀升,2008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8万台,2009年随着家电下乡品种的增加,销售量达到了34万余台,2010年销售了60万余台,2011年受政策到期的影响,销售量达到了120余万台,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00%以上。截至2011年底,我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达到223.6万台(部),累计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58215万元,补贴户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达到1.12台(部)。同时,“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带动了农村消费。仅2010年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数量就超过10万辆,补贴数量列全省前三位。
同时,商旅活动和假日消费引领零售额增长,各种会议以及假日旅游活动相对集中,客观上拉动了市场需求,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不断转变,也加速了餐饮市场潜力的释放。今年上半年,全市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4亿元,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7.8亿元,分别比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1.9和0.6个百分点。
记者 王艳华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