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 者 刘 洋) 在2010年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布置,相关科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逐条进行落实。
加强新农合宣传力度。各县区卫生部门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参合政策;依托定点医院,实行入院登记宣传告知制度;在电视台开辟新农合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和政策宣传,利用农民受益实例在电视台做新农合公益广告。
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新农合经办网络,实现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信息网络联网运行。加强县、乡新农合经办人员的培训,举办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基金运行质量评估培训班,邀请省、市新农合专家授课,不断提升经办人员新农合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程序和制度。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去年以来,全市已引进卫生技术人员484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03人,并做到向基层倾斜;9个县级医院、67个乡镇卫生院和492个村(社区)卫生室得到上级医院的帮扶;培训乡镇卫生技术人员1.2万余人次。
严格监管新农合基金。对乡、村两级合管机构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明确规定了住院标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实行新农合基金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切实落实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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