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2009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呈现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开发投资增幅较大。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9.7亿元,同比增长56.2%,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开发投资总量居全省第五位。
市人大代表马建敏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市房地产开发存在部分问题。
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资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审批开发企业资质,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开发企业抽逃资金的行为。二是要严格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开发环节资金监管,确保开发项目安全。三是开发项目综合验收仍没有开展,应尽快启动,减少因房屋质量、建设节能、配套设施建设等纠纷的发生。
预销售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未建先售”、变项销售、不具备预售条件实施预售等,这一方面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混乱,另一方面给群众购房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拆迁难制约了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一是需要营造浓厚的拆迁氛围,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拆迁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群众理解拆迁、支持拆迁。二是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坚决制止违章建设,这是目前影响我市拆迁工作的难点之一。三是拆迁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补偿政策体现的是谁建的多谁得到的补偿多,同时也助长了违法搭建风气。
为此,马建敏建议,应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严格市场准入,把好房地产开发市场第一关。严格加强监管,重点加强商品房质量、小区配套建设、预售、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拆迁政策,加大拆迁力度,为房地产市场开发提供良好的环境。尽快启动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凡是未经综合验收,特别是未达到建筑节能认定评审的项目不得办理产权登记,为广大购房群众提供放心房、舒心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 常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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