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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10年1月22日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民代表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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