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 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基础和物质装备等各项工作,加快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的建设步伐,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采取了新举措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地审判执行案件。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年初,市法院研究制定了16条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和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分别做了重要批示。一年来,全市法院努力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把绝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使调解结案率、执结率、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改判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明显下降。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7189件,结案37917件(含旧存),标的额17.21亿元,分别增长0. 3%、2.5%和16.4%。其中,市法院受理2011件,增长1.1%,结案2061件(含旧存),增长0.7%,标的额5.51亿元。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23件,结案2514件(含旧存),判处犯罪分子3540人。其中,审结杀人、绑架、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案件335件,判处犯罪分子690人,分别占刑事结案总数的14.92%和14.35%。审结了连续杀害7人的侯居强特大故意杀人案、杀害5人的许永光特大抢劫、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审结"两抢一盗"、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598件,判处犯罪分子1107人,分别占刑事结案总数的25.61%和28.93%。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92件,判处犯罪分子286人。审理了乐园公司非法集资案,对15名被告人判处了刑罚,切实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规范有序运行;严厉打击各种职务犯罪活动,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91件,判处犯罪分子119人,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大力推动量刑规范化,实行量刑标准化庭审,确保了量刑公正。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依法对被告人定罪处刑,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1件公诉案件的1名被告人和1件自诉案件的2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刑轻微和认罪态度较好的一般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罚,其中对84名犯罪分子免予刑事处分,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566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召开公判大会24场次,宣判犯罪分子392人,对一批罪刑极其严重的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8场次,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
(二)认真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与和谐司法相结合,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共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13135件,同比上升6.24%。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三农"的民事案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1件,同比上升93.62%。在市法院的努力下,鄄城一企业因"鲁锦"商标侵权案在省法院二审获得胜诉,有效保护了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及当事人撤诉17954件,占71.35%。注重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形成了维护社会和谐的整体合力。
(三)积极开展商事审判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突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重点,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9626件,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高效办理涉及优势成长企业的案件,对审判中发现的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8条,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在处理南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算案件过程中,我们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追回了被部分股东挪用的大部分资金。另一方面将商场租赁给市交通集团经营,实现了商场的重新运转。经拍卖,交通集团取得了商场的所有权,清偿了债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委领导和省法院周玉华院长给予高度评价。
(四)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依法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253件,审结2261件(含旧存)。加大了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力度,审查执行各类案件1421件。积极探索完善符合行政案件特点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行政纠纷以和谐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如巨野县太平镇182户村民,因压煤搬迁补偿与当地政府产生纠纷,市、县两级法院在依法审判的情况下,通过宣传法律,逐户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最终使群众同意搬迁,确保了压煤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大力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依法得到赔偿,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五)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一系列有关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完善了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特别是妥善执行了一大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案件,让打赢官司且案件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26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445件积案全部执结。去年,全市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6489件,同比上升2.82%,执结标的额3.85亿元,实际执行率达78.2%,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坚持为民司法,在关注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意识,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一)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市法院共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36件,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审理盗抢农用物资、破坏农业生产、扰乱农村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145件,维护了农村社会安定;重点审理了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了各项补偿措施、优惠政策的落实;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66件,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触摸屏,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作了导诉指示牌和便民诉讼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开展了"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审判法庭开到工厂农村,方便群众诉讼;大力推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结以及设立小额债务法庭等做法,提高办案效率,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加强辨法析理,坚持做好判前评断、判后答疑工作,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功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大立案、大信访工作格局,完善上访老户甄别、信访案件源头治理以及涉诉信访工作协调机制。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访形势分析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狠抓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制度的落实,积极参加"五长"联合接访,认真办理接访案件。深入排查清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做好中央和省市交办的案件。全市法院共接到群众来信531件次,接待来访533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2%和12%,化解上级交办的上访老户22人,中央交办的两批上访老户全部化解,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集体涉诉上访和滋事丢丑事件。
(四)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积极争取民政、财政等部门支持,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对无法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救助和抚慰,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救济。去年,全市法院共为575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2万元,确保了他们依法行使诉权,没钱也能打官司,使党的惠民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坚持高效司法,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司法,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市法院对审判委员会进行了改革,在大审委会下成立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五个专门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疑难案件。同时,强化审判宏观管理,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审判分析会,准确把握工作动态,及时做出科学决策。坚持每季度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法院从加强机构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诉前调解制度。经市县编制部门批准,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诉前调解室,负责对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的案件,组织进行调解。市法院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了重要批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转发。去年,883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的纠纷,有809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案件进入审判流程,并加强节点控制。坚持实行院内审限制度,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的三分之二时间内审结,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开展了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完善了案件质量和卷宗评查制度,由专门机构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借鉴市委组织参观大项目建设的做法,在全市开展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由基层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组织市法院审委会委员、基层法院分管院长进行观摩,现场点评,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审判监督改革。完善对申诉和申请再审"宽进严出"的做法,畅通再审渠道,通过再审对确有错误的裁判进行纠正,既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再审案件101件,依法改判、发回23件,分别占诉讼结案总数31428件的0.32%和0.07%;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83件,占诉讼结案总数的0.27%,裁定再审80件,审结34件,其中,原判正确、予以维持17件,改判4件,发回2件,调解8件,当事人撤诉2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1件。
四、坚持公正司法,在提高法官素质和改进审判作风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全市法院以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了院领导联系点、考核评议、通报等七项制度。重点开展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等10项专题活动。全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学习实践活动中,市法院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市多次做先进经验介绍。中央检查组和省委检查组领导先后到市法院视察工作,并给予了较高评价。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加大基层班子协管力度,全市法院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断增强。在市委领导下,年初市法院进行了机构改革和空岗竞岗,解决了60多名同志的职级问题。通过公开招考,全市法院引进了15名法官,市法院人员断层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分类管理,加强业务考核,建立业绩档案,为凭实绩任用干部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提高法官业务能力。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重点推行分类培训方式,聘请专家和优秀法官授课,加强办案方法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提升了法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去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10期,培训法官1698人次,选送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培训10期12人次,参加省法院培训26期129人次。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引导干警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观,调动了工作积极性。经批准,市法院机关成立了共青团委员会,组织了"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文艺活动",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五)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以规范庭审活动为重点,狠抓审判作风建设。抽调人员对基层法院庭审活动进行了暗访,对发现的违反庭审程序、影响法官形象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切实解决了对待当事人态度不好、庭审不规范等问题,提升了司法的亲和力与公信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努力完善"三不为"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完善重点对象教育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预防。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任命了17名廉政监察员,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商丘、张家口等十余个中院前来考察学习。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做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经验,最高法院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去年,全市法院共有54个集体和126名法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被授予"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宣传优秀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三项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等10余项荣誉。全市法院呈现出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坚持重心下移,在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全市法院在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的同时,努力实现从着重建设向着重管理转变,从争取政策向落实政策转变,从侧重事后监督向强化工作指导转变,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基层工作指导。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帮助基层法院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把上级部署落到实处。加强业务指导,每季度对各县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一次,促进各县区法院审判工作平衡发展。强化审级监督,通过审理二审案件,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去年,市法院共审理上诉案件143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70件,一审裁判正确率达到99.09%。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了对法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推广在法庭建立党支部的做法,提高了基层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建设促工作的思路,积极争取支持,加大物质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公、财务、装备等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更新了办公设备,配齐了各种警用器材。重点加强"两庭"建设,高标准建设了3个智能化审判法庭。在全市47处人民法庭全部达到"五化"(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法庭设备,确保了审判工作需要。
(三)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市法院进一步完善了电子阅览室,完成了广域网线路的优化升级,安装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监控系统。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全市法院实现了网络管理、系统安全、数据交换、图像处理等系统的统一管理,改进了审判系统、政务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全市法院信息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深入基层解决民生问题。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市委工作重心下移方针,积极响应下乡包队帮扶号召,市法院由党组成员带队,选调优秀干警,参加落后村帮扶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动了基层群众工作的科学发展。
六、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在优化审判工作环境方面开创了新局面
我们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党委、人大领导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来信及时办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不同岗位的社会人士中聘请了24位特邀监督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先后发出征求意见函658份,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26次。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对法院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去年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法院商事审判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时,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对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27日,市政协主席贾凤英带领检查组对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市、县(区)两级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付资金用于法院建设。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法院班子调整、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这都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
总的看,去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精,甚至个别基层法官出现司法腐败问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院队伍断层问题比较严重,人员少与案件多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个别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仍然比较紧张,司法装备较差,物质装备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国经济社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周期。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关注民生、深化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仍然是法院面临的艰巨任务。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着力加强审判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好法院工作: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按照市委要求开展好工作,确保法院工作与市委部署合拍同步。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要求,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第一要务的切入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开展法院工作的出发点,通过审判工作保民生、护民权、解民忧,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创新,规范司法行为,高快好省地审判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四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把廉政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素质,确保法官廉洁文明司法;五是坚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更新司法观念,转变法官角色,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通过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六是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积极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打牢基层工作基础,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牢固坚持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