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09)2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
强度
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9-1 |
开发区菏商路以东,菏关高速公路以南 |
10037 |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
≤0.6 |
≤32% |
≥30% |
40年 |
2000元/㎡以上 |
1200 |
100万元/亩 |
1
(万元/亩) |
2009-3 |
开发区长城路以北,前石堂村以东,自然路以南,菏泽市金隆食品有限公司以西 |
7093 |
居住 |
≤1.8且≥1.3 |
≤30% |
≥35% |
70年 |
2000元/㎡以上 |
150 |
180万元 |
10
(万元/次) |
2009-5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剧院以北,东方红大街以南,广福街以西 |
4834 |
经营性文化用地 |
≤1.7 |
≤42% |
|
50年 |
2000元/㎡以上 |
170 |
30万元/亩 |
1
(万元/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4月16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9年4月16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 2009年3月18日8时30分至2009年4月17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9年4月7日9时至2009年4月21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22日9时;挂牌地点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五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次出让的2009-1号宗地为现状土地, 2009-3号、2009-5号宗地以收取政府纯收益方式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各种行政性规费及成交价款的契税,土地、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由竞得者依法补偿给原土地使用者。
(三)本次出让地块竞买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
(四)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五)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联系人:秦廷义
王 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