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化肥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
2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后我市将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我省管理的中、小尿素、磷酸二氨,以及授权各市管理的复混肥、碳酸氢铵等化肥出厂价格和省内各种贸易方式进口的化肥(除钾肥外)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的差率控制和尿素最高零售价格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落实好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暂时保留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的价格优惠政策以及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采取综合措施保持化肥市场稳定。综合运用进出口调节、储备调控、协调调运、市场监管等手段,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
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实行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等挂钩机制,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
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化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 孙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