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8日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寿海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